吴忠市民张女士询问:新车上路不久,被撞受损严重,难以修复,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只承担车辆维修费,我可以主张按照车辆重置要求赔偿吗?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回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赔偿。张女士可以与对方车辆车主及保险公司协商,由对方赔偿张女士车辆重置相关费用,包括车辆重置费、车辆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上牌检车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按揭贷款利息及违约金、按揭贷款服务费等费用,对方公司取得受损车辆的残值财产权。(跑腿记者 马忠)